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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中学关于年级组教研组经费的使用规定
2007-12-10  作者(来源):[暂无]

 

田林中学关于年级组教研组经费的使用规定

 

1、            年级组教研组经费的用途为年级组教研组集体活动或其他年级组教研组工作。

2、            年级组教研组经费不得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3、            年级组经费由年级组长管理,工会小组长记帐,每学期向年级组成员公开。

4、            教研组经费由教研组长管理,由教研组副组长或教研组民主推选出的记账员记账,每学期向教研组成员公开。

5、            报销办法:

1)      活动的发票必须由包括年级组长在内的两个人签名。(注意事项:发票类别只能为餐费、食品、水果、车费四类,否则不能报销)

2)      记账本上必须注明使用日期、使用者姓名、金额、用途及剩余金额。

3)      每月第一个星期交校长办公室审核,然后将发票交至财务处施杏英老师处报销。(报销时必须带好发票和记账本)

 

上海市田林中学校长室

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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