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中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
一、根据《劳动法》精神,学校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和双休日制度。
二、上、下班时间:
1、教师7:50上班,16:15下班;班主任7:30上班,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值勤教师6:50到校,17:30下班。如因政治学习或工作需要可适当推迟下班时间。
2、职工7:50上班,16:15下班,如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时间可另作具体安排。
三、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上下班制度;在上班时间内离校应向所在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口头请假,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做好记录。
2、上班时间应尽心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不串岗,不搞第二职业和有偿家教。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履行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到校上班,应按《田林中学教职工请假、准假的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好请假、准假、续假和销假手续,有关职能部门要如实做好考勤记录。
2、教职工请病假应有规定医院的病假证明单。老师如有短期病假,并每天坚持到校上课后回家休息者,可不作病假统计,但应交病假单,注明情况;如当天无课而没到校,仍按病假统计。病假满6个月,作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要求复工,须有医院证明并须试工半个月至一个月。如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仍按长病假处理。
3、教职工请病事假获准后,应办好书面手续,并及时通知教导处、总务处安排代课代岗,以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事假原则上应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
五、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1、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或组室负责人)每周五下班前负责收齐部门教职工考勤表,交人事部门。
2、人事部门每月底、每学期末汇总统计好教职工出勤情况,报校长室。
3、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应对教职工平时的出勤情况要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把出勤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之一。
4、教职工请病事假或长半休,按规定扣除岗位工资、有关津贴和学期综合奖(事假超过规定天数要按比例扣除部分工资)。
上海市田林中学校长室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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