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中学食堂管理校长负责制
总则
为了促进学校食堂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食堂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管理校长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 校长主要职责
1.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的法人代表,要对食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
2.成立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小组,成员有校长、总务主任、卫生老师、食堂负责人、食堂管理员等成员组成。实行分层负责制,责任到人,校长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责。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检查食堂工作,督促食堂认真严格依法、依规章制度进行餐饮超作工作,并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5.定期听取食堂管理小组的工作报告,支持食堂管理小组负责人开展工作。
二 食堂负责人职责
1.每天检查食堂的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
2.每天检查食堂的各类食品的进货情况。
3.经常听取师生对食堂卫生、伙食等情况的意见,以便更好的为师生服务。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日常卫生安全教育。
5.安排好炊事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有条不紊。
6.落实执行学校对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管理员职责
1.每天负责检查食堂卫生的常规工作。
2.根据每天检查情况,做好“日检台账”记录。
3.经常与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保持沟通,以便把食堂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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