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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中学关于教师专业职称评聘分开的有关规定
2007-12-10  作者(来源):[暂无]

田林中学关于教师专业职称评聘分开的

有关规定

20037月田林中学七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为了更好地促进岗位工资的调整,为了更好地贯彻人事制度的改革,田林中学于200391日起实行教师专业职称评聘分开的有关规定:

1教师专业职称的聘用认定期为当年的91至次年的831

2当年晋升专业职称的教师,其在该学年度的专业职称聘用认定期可以分段计算;

3田林中学每年71日至10日,由职称评审小组根据两个学期的考核及学校高、中、初级职称的数量来认定教师下学年度的田林中学的教师专业职称;

4教师的专业职称认定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只能聘为高一级专业职称,高职低聘不受限制,直至不聘;

5在聘用认定期以内的岗位工资,按学校认定的专业职称发放;

6此规定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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