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充分发挥其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教育管理方面的示范作用,经研究,特制定田林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具有良好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关心爱护学生,工作热情高,得到师生的好评。
1、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灵活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效果良好。
2、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教师中起到表率作用。
3、教龄满两年以上且本校教龄满一年以上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评选程序及管理
1、教师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必须本人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经校骨干教师评审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
2、根据申报个人材料,年级组、教研组进行初评、打分并将结果上报校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3、校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复审后张榜公布,听取教职工意见。
4、学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任命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增补。如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有悖师德行为、工作失职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者评审小组有权随时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
三、职责与待遇
1、职责:
(1)、骨干教师必须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示范课任务,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观摩课;
(3)、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教科研论文。
(4)、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2、待遇:
(1)、学校颁发《田林中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2)、学校为其提高专业发展提供平台,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3)、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骨干教师。
(4)、校级骨干教师优先参加更高一级各类培训、评比活动。
上海市田林中学校长室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