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田林中学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集体讨论,在历年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2019年田林中学学校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市区有关工作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推进初中教育的整体均衡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的重要意义,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进行。 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炜(校长) 副组长:刘为(书记)、陈佩蕾(副校长) 组员:潘素宏(教学教导)、徐洁(德育教导)、史卉(大队辅导员)、王引官(初三年级组长)、金雪萍(教师代表)、胡艳(初三家长代表) 三、“提前招生录取”的推荐生名额 我校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荐名额:6名 四、推荐的对象及评价要素 (一)对象: 1、获得我校“提前招生录取”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的毕业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应届在籍在读优秀初中毕业生。 (二)评价要素: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3、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并理解别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别人合作。 4、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 5、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并能用各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中的美。 五、推荐工作具体操作办法: (一)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学生具有“提前招生录取”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被推荐资格: 1、确认完成《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学生; 2、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良; 3、2018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测试和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的综合评分(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测试占30%,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占70%)在年级前18名(包含第18名)的学生。 (二)具有“提前录取”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被推荐资格的学生按以下四项累计总分标准排名: 1、初中阶段获得“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干部”荣誉积分为市级6分,区级4分、校级2分。同一年中获得同类称号的,以最高荣誉计分。获得多次称号者累计得分。 2、初中阶段个人获得由国家教委、市、区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积分为:语文竞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物理竞赛、化学竞赛、政治竞赛等国家级7分、市级5分、区级3分;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国家级5分、市级3分、区级1分;征文、演讲等各项比赛积分为市级以上2分,区级1分。各项获奖可累计得分。(获奖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在田林中学担任过校大队委员(包含大队干事)的每一学年积分为2分;在田林中学担任过中队长、团支部书记或校团委委员的每一学年积分为1分。各学年积分可累计,如该生一学年内兼职担任校大队委员或校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则按照积分较高的职务计算。 4、2018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测试和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的综合评分在年级前18名(包含第18名)的学生,第1名积分为18分,按综合评分名次排列每降低1名积分降低1分,至第18名止积分为1分。 (三)如有学生累计总分并列,则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2018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高者优先;如总分相同,则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高者优先,如再出现相同则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4月16日:成立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2019年田林中学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上报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2、4月17日:学校校园网及初三年级橱窗公示“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学校推荐生数。 3、4月18日:召开初三年级“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学校公示《2018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测试和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的综合评分》年级前18名(包含第18名)的学生名单。 4、4月19日:经师生民主推荐,符合“提前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个人报名并上交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及报名表。 5、4月22日: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对已报名学生各类材料进行核定。 6、4月23日: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 7、4月24日-4月30日:学校将按照推荐程序产生的“提前招生录取”被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5月6日: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推荐生名单交招生考试中心。 9、5月6日10:00至8日12:00: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资格库;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区招考中心审核确认。 八、其他相关工作: 1、5月11日10:00至13日10:00:高中提前批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shmeea.edu.cn 2、5月13日14:00至5月14日16:00:高中提前批网上志愿填报现场确认。 3、5月15日10:00至20日12:00:招生学校审核提前批考生材料,可在18日或19日(周六、日)进行面试,按公示的“提前招生录取”办法进行推荐生一志愿网上预录取。 4、5月22日10:00至23日12:00:招生学校预录取二志愿推荐生。 5、5月25日10:00至26日12:00: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推荐生第一、二志愿预录取情况。 6、5月28日10:00至29日12:00:推荐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7、5月30日10:00至31日12:00:招生学校预录取征求志愿推荐生。 8、6月3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提前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田林中学毕业生“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备注: 1、被预录取的“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 2、推荐生须参加中考。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的考生,则按志愿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1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