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田林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沪教委基〔2012〕2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2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1〕92号)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教〔2012〕10号)的精神,经学校行政集体讨论,在历年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2012年田林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市区有关工作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推进初中教育的整体均衡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的重要意义,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进行。
二、“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菊如(校长、副书记)
副组长:胡化平(书记、副校长)、陈佩蕾(副校长)
组员:徐建红(教学教导)、徐洁(德育教导)、史卉(大队辅导员)、潘素宏(初三年级组长)、宫亚松(教师代表)、刘莉莉(初三家长代表)
三、“提前录取”的推荐生名额及分配
1、我校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荐名额:6名
2、上海市国家级重点中职校示范专业推荐名额,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中教科和招考中心后确定。
四、推荐的对象及评价要素
(一)对象:
获得我校“提前录取”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名额的毕业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应届在籍在读优秀初中毕业生。
(二)评价要素: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3、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并理解别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别人合作。
4、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
5、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并能用各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中的美。
五、推荐工作具体操作办法:
(一)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学生具有“提前录取”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被推荐资格;同时具备第1至第2项条件的学生具有“提前录取”本市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被推荐资格:
1、确认完成《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学生;
2、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良;
3、2011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和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的综合评分(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占40%,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占60%)在年级前20名(包含第20名)的学生;
(二)具有“提前录取”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被推荐资格的学生按以下四项累计总分标准排名;具有“提前录取”本市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被推荐资格的学生按第1至第3项标准排名:
1、初中阶段获得 “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干部”荣誉积分为市级10分,区级6分、校级4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荣誉积分为市级10分,区级6分、校级2分。获得多次称号者累计得分;
2、初中阶段个人获得由国家教委、市、区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积分为:语文竞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物理竞赛、化学竞赛、政治竞赛等国家级7分、市级5分、区级3分;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国家级5分、市级3分、区级1分;征文、演讲等各项比赛积分为市级以上2分,区级1分。各项获奖可累计得分。(获奖情况由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在田林中学担任过校大队委员的每一学年积分为2分;在田林中学担任过中队长、团支部书记或校团委委员的每一学年积分为1分。各学年积分可累计,如该生一学年内兼职担任校大队委员或校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则按照积分较高的职务计算。
4、2011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和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的综合评分在年级前20名(包含第20名)的学生,第1名积分为20分,按综合评分名次排列每降低1名积分降低1分,至第20名止积分为1分。
(三)如有学生累计总分并列,则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1)获得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次数;
(2)获得区级“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次数;
(3)获得校级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次数,如次数相同,则连续两次以上获得校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称号的同学优先考虑;
(4)2011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高者优先;如总分相同,则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高者优先,如再出现相同则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六、“提前录取”自荐生办法
1、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指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自荐),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
2、按市、区有关规定,凡被推荐的学生经学生、家长同意后不再参加“自荐生”报名,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七、“提前录取”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4月16日:传达区教育局精神,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4月16-18日: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2012年田林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工作方案》,上报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召开初三年级组学生“提前录取”工作动员会,并公示《2011学年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和期末区学习能力诊断测试综合评分》前20名(包含第20名)名单。
3、4月19日:初三年级符合“提前录取”条件的学生个人报名并上交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及报名表,班主任、年级组民主推荐。
4、4月20日: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对已报名学生各类材料进行核定。
5、4月23日: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
6、4月23日-4月27日:学校将按照推荐程序产生的“提前录取”被推荐学生名单和自荐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公示“名额分配”学校计划数。
7、4月28日,班主任负责填写好《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或《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
8、5月2日: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提前录取”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送交招生考试中心,由区“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9、5月10日:学校到招考中心将经中教科审核同意后的推荐表和自荐表领回(放学生档案袋内),同时将自荐表复印后,复印件交考生以供材料投递用。
八、其他相关工作:
1、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高中“提前录取”网上填报志愿(含推荐生、自荐生)。
2、5月17日前: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材料内需含《自荐表》复印件)。
3、6月1日至2日:考生网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情况。
4、6月3日9:00—6月4日16:00:推荐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5、6月8日:推荐生征求志愿集中预录取。
6、6月13日前:考试院公示提前招生预录取名单。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田林中学毕业生“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备注:
1、被预录取的“提前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
2、推荐生和自荐生均须参加中考。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提前录取”的考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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