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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物资领用的管理制度
2005-01-04  作者(来源):[暂无]

财产物资领用的管理制度

 

1、学校内部领用,由使用部门开出“领用单”领用单上必须填写清楚所要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领取数量,并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总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名后,到财产管理部门领取。(精密贵重物品需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签名后方可领取)

2、财产管理员拿到领用单后,首先必须检查领用单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负责人签名,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放物品。并在财产物品领用登记簿上填写清楚保管部门,部门管理员姓名、领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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