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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2005-01-04  作者(来源):[暂无]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有关纪律,坚持原则,开源节流。

一、预算执行: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年度部门预算指标,严格制行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审批权限。

二、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职责:

1、学校各部门在年底根据教学需要更新或添置设备,需打报告送总务主任汇总,经校长同意。对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它重大经济业务事项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后,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送区教育局计财科。

2、对不按规定审批的或由于权限运用不当或超越审批权限的,根据造成的事实后果,有关责任应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财务报销手续,发票实行先签名后报销制度。每张发票应格式完整、内容真实、大小写金额一致。购物前必须先填写请购单,凡属教学方面的需经教导主任审批,后经校长审批同意后交总务主任安排采购。超过500元由校长审批签字,500元之内的支出由主任及相关领导签字。外出购物借现金要填暂支单。如支票结算领用支票的人要签名,支票回单及发票要及时交财务室。

4、按照银行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日用现金超过500元者须提前一天报校长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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