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教委组(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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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区委组〔2018〕17号)要求,现就本系统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题要求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要求是: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二、工作要求
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从严落实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各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组织党员学习领会相关工作要求,搞清楚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目的和方法。
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梳理有关情况,做好评议准备
各党支部要梳理一年来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志愿服务等情况,为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准备。对卧病在床、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报教育党工委批准,可不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三)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
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加深了解,交换意见互帮互谅,为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同时,党(总)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纳入班子、班子成员查摆问题的重要内容。
(四)对照工作实际,查摆突出问题
党(总)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对照党章、入党誓词和十九大精神,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职能职责,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
(五)召开支委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设支委会的党(总)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先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总)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通报会前听取意见的情况,代表支部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见人见事有“辣味”,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六)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党员大会上,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再由党支部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详细流程见附件1)。自评要实事求是,多做自我批评;互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评功摆好、不搞人身攻击。
2.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组织党员分别填写书记和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同时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党支部评议表(见附件3)。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按党小组或划分临时党小组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过本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不纳入民主评议测评对象。预备党员纳入民主评议测评对象,但不评定等次。
4.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党员日常表现、一贯态度、群众意见和会上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组织评定结果和支部班子评议结果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
(七)用好评议结果,抓好问题整改
1.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坚持表彰先进与激励后进相结合,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要稳妥有序做好处置工作。
2.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逐条对照整改事项,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能改的事项要马上整改落实,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
3.党支部要在半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支部班子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党员要在每季度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个人兑现整改承诺的情况,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教育党工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组织领导
1.基层各党组织要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
2.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并于4月2日前报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4)及整改清单(见附件5)。
附件:
1.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党支部评议表
4.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表
5.班子整改清单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共印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