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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中学中层干部聘用方法及程序
2004-12-30  作者(来源):[暂无]

田林中学中层干部聘用方法及程序

 

一、            田林中学中层干部聘用期为两年。自当年的71至第三年的630

 

二、            田林中学中层干部的聘用条件:

(1)    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团队干部至少有两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    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    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团队干部除外);

(5)    身心健康、愿意奉献;

(6)    中层干部聘用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7)    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            中层干部聘用程序:

(1)    教职工自荐相应岗位的候选人。

(2)    在党支部负责下、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选出相应岗位的候选人。

(3)    校长提名推荐相应岗位的候选人。

(4)    党支部对三部分候选人集中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    支委会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建议。

(6)    校长根据支部建议组织召开校务会,确定聘用人选。

(7)    经校务会确定的聘用人选在任职以前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为三个工作日。

(8)    破格聘用的优秀教师,需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方能正式聘用。

 

四、            田林中学党支部2002108制订的《田林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自本方法通过之日起作废。

 

五、            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有效期两年。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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