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道法 国际人道法系指出于人道原因,限制武装冲突之后果的规则的总称。国际人道法保护未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员,并且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使用。国际人道法也被称为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 简要地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所谓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也即特别为解决因国际性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引发的人道问题的国际条约或惯例;基于人道理由,这些规则限制冲突各方所采用的战争方法和手段,保护受冲突影响的人民及财产。 武装冲突期间适用的七项基本规则: 1、失去战斗能力的人,已退出战斗的人及未直接参与战斗的人,其生命及身心健全,均有权受到尊重。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应受到不加任何不利区别的保护与人道对待。 2、禁止杀害或伤害投降或已退出战斗的敌人。 3、冲突各方集合在其控制下的伤者和病者,加以照顾。保护对象还应涵盖医务人员、医疗设施、医务运输及医疗设备。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即为此种保护的符号,必须予以尊重。 4、在敌对一方控制下的被俘战斗员和平民,其生命、尊严、个人权利与信念,均应受到尊重。他们应受到保护,免受各种暴力与报复行为的伤害。他们应有权与家人通信,以及接受救援。 5、每个人都有权享受基本的司法保障。任何人都不应为他所没有做的事情负责,也不应遭受肉体上或精神上的酷刑、体罚,或残酷或侮辱性的待遇。 6、冲突各方及其武装部队成员选择战争的方法与手段均受到限制。使用具有造成不必要损失或过度伤害性质的武器或战争方法,均受禁止。 7、冲突各方在任何时候均应将平民居民与战斗员加以区分,以避免平民居民及平民财产受到伤害。不论是平民居民还是平民个人,都不应成为攻击的目标。攻击应只针对军事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