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田林中学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7号)的文件精神,及2014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成立田林中学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工作客观、公正、规范、安全和有序地进行。 组 长:顾炜 副组长:刘为、陈佩蕾 组 员:陈修睦、潘素宏、刘叶萍 2、工作小组 根据田林中学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工作小组,负责中考体育的具体工作,包括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和学生的体育日常考核成绩的评分,以及参加区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等。 组 长:陈佩蕾 副组长:陈修睦、潘素宏 组 员:陈蓓兰、刘叶萍、戚瑛、罗娟、方丽媛、王琳 二、考试安排 1、日常考核 (1)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九、八、七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九、八、七年级各为3分)。学生日常考核由体育组完成,具体要求按“沪教委体〔20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体育组于3月28日前完成学生日常考核成绩的上报。上报按区统一格式,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式四份,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稿)。经教育局组织审核后,教育局留存一份,退还一份给学校保存,另两份分别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和市中招办。 2、统一考试 (1)统一考试项目分四类 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核准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 (2)教务处于3月25日前将全部学生参加统一考试各选测项目的汇总单(书面及电子稿)报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单报出后不再更改。 (3)统一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4月8、9、10日进行游泳项目的考试,4月12、13日进行除游泳以外项目的考试,4月26日进行缓考考生的补考。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除游泳项目外)。考试地点和我校学生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记载 1、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由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和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两部分组成,计入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2、考生日常体育考核成绩由学校予以评定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于3月25日前在校体育橱窗内张榜公示,公示3天。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 3、考生参加统一考试时,参加的每一个项目测试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测试人员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以学校为单位统计成绩信息,并由测试负责人和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一份留区教育局,一份由区招办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一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四、有关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初审,于3月25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由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医学专家组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校体育橱窗内进行公示,并报区招考中心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上述材料在统一考试前汇总,并在统一考试现场指定地点摆放以备市督导组查验。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月26日进行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3、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4、因伤病在七、八、九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全程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它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如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获准免考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计算。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缓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并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其日常体育考核实际分数及和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计算。 五、其它事项 1、我校将根据区统一考试的安排,统一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按照选项进行分组,等待进入测试现场进行考试。 2、体育组、年级组要分别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要求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此方案在学校网站上进行通报,加强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以取得各方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统一考试安排如有调整,有关信息会及时在徐汇教育信息网上发布(网址:www.xhedu.sh.cn)。 附件: 1.2014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申报表 2.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14年3月7日 、 附件1: 2014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申报表 考生登记号 | | 姓名 | | 性别 | | 第一类项目 | 编号: 名称: | 1——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2——游泳200米 (请将相应项目的编号和项目名称填入左边的横线上。编号和名称都要填写!下同。) | 第二类项目 | 编号: 名称: | 1——50米跑、2——立定跳远、3——实心球 4——跳绳、5——引体向上(男) 6——仰卧起坐(女)、7——游泳(25米) | 第三类项目 | 编号: 名称: | 1——垫上运动、2——单杠、3——双杠 4——横箱分腿腾越 | 第四类项目 | 编号: 名称: | 1——篮球、2——排球、3——足球 | 备注 | | | | | | | | |
本表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考生确认: 家长(监护人)确认: 附件2: 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考生登记号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班级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 免试原因 及病史概况 | | 医疗单位 诊断结论 |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后,将复印件附后页) | 家 长 签 字 | | 班主任 签 字 | | 体育教师与 卫生保健教师 签 字 | | 学 校 意 见 | 体育日常考核分数: 校长签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区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招 办 记 录 | 体育日常考核分数: 体育统一考试分数: 招办负责人签章: 总计分数: 招 办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区招考中心备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