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为适应一流教育要求,加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 师德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 政治思想:
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科学的观点教育学生,不传播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相左的个人观点和意见。
2、 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做学生的表率。在升旗仪式进行中,保持严肃,唱国歌、唱校歌,不讲话。
3、 认真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先请假。会议期间,保持良好的会风,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档,认真听取别人的发言,不讲话,不批改作业,不看书报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小组会讨论时积极参加发言讨论。
4、 有大局、全局意识,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2、 上课预备铃响后,及时进入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工作,上课期间,不能随意离开教室。
3、 不能随意缩短上课时间或拖堂,未经教导处许可,不能随意调课或送课。
4、 上课时,不得携带手机。
5、 遵守学校的环境卫生、自行车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 敬业爱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1、 认真参加校内外培训活动,按时完成240、540教师培训任务,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精、知识广、能力强、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2、 认真参加备课组、教研组、年级组、地区块、区教院组织的教学、教育研讨活动。
3、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观摩、评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4、 同事间互相听课学习,取长补短,完成校规定听课节数。上班时间不串岗、不闲聊。
5、 课后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问,主动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认真批改作业。
6、 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充满爱心,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代替细致深入的教育工作,不随意停学生的课。
7、 未经政教处同意,不得把校会课挪作他用,不得拉掉学校广播和眼保健操广播。
8、 监考时关闭手机,不看书报,不批改作业,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9、 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深入细致,认真完成政教处布置的各项工作
10、 任课教师要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11、 两处职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 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2、 在课堂上教师应精神饱满,保持良好的形象,无特殊原因,教师不应坐着上课。
3、 同事间团结互助,不搬弄是非,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进行不负责任的议论,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谦让。
4、 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家长的来访。教职员工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送的礼品,更不能主动索要或暗示学生和家长送礼,不能要求学生为教师办私事。
5、 任何教师个人不能自行收费,向学生推销教学参考书和教辅资料,如确有需要,应报教导处决定。
6、 不对本班学生开展有偿家教;不在学校进行有偿家教。
7、 爱护国家和学校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备。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用纸,下班离校前,应主动关好门、窗和灯,电脑、饮水器、空调等电器设备,确保办公室安全。
二、 师德考核方法:
1、 每个学期学校组织学生召开座谈会、填写网络调查表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评议;
2、 每个年度结束,根据师德考核细则,教职工作自我评价。
3、 经校考评组讨论,评选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发扬、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4、 对于严重违反本考核细则规定的教师,按照《上海市田林中学教师师德师风处理规定》处理。
2009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