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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中学学校分配制度总纲
2005-08-30  作者(来源):工会

田林中学学校分配制度总纲

一、分配要素:

1劳动量要素: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2劳动质要素: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

3劳动价值要素: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倾斜;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

4劳动准备要素:学历、工龄与职称在工资中适当体现;

5个人发展要素:为教职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经济保证。

 

二、分配原则:

1将教职工工资共分为五部分:基础工资、岗位补贴工资、奖励工资、福利待遇、专业培训津贴,即:教师收入=基础工资+岗位补贴工资+奖励工资+福利待遇+专业培训津贴。

2基础工资包括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基础工资中不变部分包括:职务工资70%部分、10%工资、地方生活津贴、八类地区补贴、房贴、独生子女津贴、医保补贴、教龄津贴、物价补贴、教育工作者津贴、纯职工津贴、书报费、郊区津贴。基础工资可变部分包括:职务岗位津贴、职务工资中30%部分、人均30元的包干工资。当教师工作量等于或超过满工作量(见附表一),职工工作量系数等于或大于1时,基础工资全额发放。当教职工工作量不满工作量时,基础工资中不变部分全额发放,可变部分按比例发放。

3岗位补贴工资:岗位补贴工资包括超工作量补贴、兼职津贴、月考核工资、学期考核工资及业余时间补缺补差补贴。

4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包括各类奖励津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及其他一次性奖励。

5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每月饭贴、车贴、节假日慰问奖、旅游补贴、高温补贴。

6专业培训津贴:专业培训津贴是教职工进行专业进修,提高岗位业务能力的补贴,包括教职工个人年专业培训津贴、专业学费补贴。

 

三、分配比例:

1基础工资总额占分配总额的60%-65%,岗位补贴工资总额占分配总额的18%-20%,奖励工资总额占分配总额的5%-7%,福利待遇总额占分配总额的10%-12%,专业培训津贴总额不超过总额的5%。

2中考学科教师年平均收入与非中考学科教师年平均收入的比值不大于1.2

3教师年平均收入与职工年平均收入的比值不大于1.4

4中层干部年平均收入与教师年平均收入的比值不小于1.2,但不大于1.3

四、说明:

1当每年福利待遇总额不足分配总额的10%,在年末予以补足。

2在正常履行分配制度后,基础工资不足60%或人均收入未达到计划数时,应将缺额补足,缺额部分划入福利部分,并不受12%的上限限制。

附表一:

满工作量课时表

类别

学科

教师

中层干部

语、数、外

10

5

理、化、初三政治、科学

12

6

音、体、美、劳、

探究、影视

16

8

其他

1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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