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中学青年教师学科考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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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中学青年教师学科考试条例
2004-12-31  作者(来源):[暂无]

上海市田林中学青年教师学科考试条例

宗旨:

通过对青年教师的业务考核,督促青年教师钻研业务知识,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专业水平,文化思想素质,建设一支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适应当前教学形势的青年教师队伍。

一、建立教师学科考核领导小组:

  长:徐俭

副组长:张能如、杜红梅

  员:张海洋、杨金法、张莺霞

二、每一学期结束前对教师进行一次考核:(本学期定为3月底进行)

三、考核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非中考学科暂缓)。

四、考试内容:语、数、英均以试卷笔试的形式,难度接近初三升学考试试卷。语文、英语另增加口语表达能力(为参考分)。

五、考核标准:

学科考试以75分为合格分,如低于75分,视为不合格,校方则给予教师三个月时间继续抓紧复习,到7月5校方再组织一次考核,如再不合格,则可能影响到教师岗位的聘任。

六、参加考核的对象为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上海市田林中学校长室

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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