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中学青年教师学科考试条例
宗旨:
通过对青年教师的业务考核,督促青年教师钻研业务知识,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专业水平,文化思想素质,建设一支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适应当前教学形势的青年教师队伍。
一、 建立教师学科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徐俭
副组长:张能如、杜红梅
组 员:张海洋、杨金法、张莺霞
二、 每一学期结束前对教师进行一次考核:(本学期定为3月底进行)
三、 考核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非中考学科暂缓)。
四、 考试内容:语、数、英均以试卷笔试的形式,难度接近初三升学考试试卷。语文、英语另增加口语表达能力(为参考分)。
五、 考核标准:
学科考试以75分为合格分,如低于75分,视为不合格,校方则给予教师三个月时间继续抓紧复习,到7月5日校方再组织一次考核,如再不合格,则可能影响到教师岗位的聘任。
六、 参加考核的对象为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上海市田林中学校长室
2004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