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中学教师师德师风处理规定
 
田林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首页 > 党务公开 > 作风建设
田林中学师德承诺书(草)
2011-11-09  作者(来源):[暂无]

田林中学师德承诺书(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善良的使者、挚爱的化身,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师德是教师素质的核心,师德水平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新要求。加强师德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促进教师自身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了在本校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签定以下师德建设承诺书:

1、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3、不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6、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7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我将严格践行本承诺书,并接受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田林中学   承诺人:______________

                                          2010      

版权所有:上海市田林中学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699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360146 E-MAIL:guw@xhedu.sh.cn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