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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中学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考核标准(试行)(讨论稿)
2005-03-31  作者(来源):工会

上海市田林中学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考核标准(试行)

(讨论稿)

为落实信息化工作在田林中学的整体推进,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参与信息化工作的情况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考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每学期结束前,学校将对每位教师参与信息化工作的情况加以考核,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学期、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是信息化工作不合格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          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教职工上网时间每月不得少于3小时(180分钟)。

2、每位教职工每天必须登陆徐汇教育网和田林中学校园网。

3、45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运用信息化改变教学环境的试验课,要求在教案中予以体现,学期结束的学生问卷中将加入此项内容。

4、45周岁以下教职工每学期至少向田林中学校园网贡献一项网络资源,包括被网站收录的课件教案试题新闻报道以及由论坛版主认可的重要论坛文章

5、每学期,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对网站的贡献(如上传文章、贡献教学资源、使用网络资源)的情况予以积分。【其中:上传论文每篇8分,课件每篇10分、教案每篇8分、校园新闻每篇5分,试题每篇10分、论坛版主认可的精华论坛文章(600字以上)8分,论坛版主认可的精华言论(600字以下)4分;上网时间每小时计2分。】前15名作为田林中学信息化工作积极分子(中层干部考核方式另订)。

6、4条要求有任何一条未完成的或者在网站积分中低于60分的教师将被确定为信息化工作考核不合格。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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