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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中学食堂食品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2007-12-10  作者(来源):[暂无]

田林中学食堂食品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上海市田林中学

20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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