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公示 > 规章制度 > 教师工作职责
田林中学数学教师职责
2005-01-12  作者(来源):教导处

田林中学数学教师职责

 

数学教学既要传递知识,又要激励思考,教师必将成为一个学生学习的顾问。教师还将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那些有效果的和创新性的活动。

田林中学数学教师应该做到:

1认真、准时参加区、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有事先向教研组长请假。

2认真参加每周的备课组活动,并积极参加备课组内就教学目的、内容、方法、手段、媒体、运用等方面的讨论,配合备课组长做好备课组工作(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定地点、定主讲教师,做好备课组计划、活动记录)。

3认真备课,教师内容至少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研组鼓励每位教师做好教学后记。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有权定期或抽查各位教师的教案。

4精神饱满地上好每一节课,关心、爱护、帮助任教班的每一位同学,不讲废话,围绕中心,照准心理切入点,搭建能力坡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很好地完成每堂课的授课任务。

5学生每天的作业必须每本必批,统一订正和个别订正相结合。对个别有困难的学生要加以面批指导。

6认真出好练习卷、测验卷与月考试卷,月考试卷不能拿现成的试卷应付。

7认真监考,批改、讲评、订正各类试卷,做好质量分析。

8积极参与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逐步树立科研意识,投身于科研活动中去。

9任课教师有职责维护课堂纪律,如发生意外情况,任课教师是主要协调人和解决人,负主要责任。

 

 

 

                                                           

 

版权所有:上海市田林中学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699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360146 E-MAIL:guw@xhedu.sh.cn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24号